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葡萄籽油料是植物制油原料的統稱,油脂工業中通常將含油率在10%以上且具有取油價值的植物某些器官稱為油料。如葡萄籽、大豆、棉花、芝麻、油菜的種子;花生、椰子的果仁;油棕、油橄欖的果實;油莎豆的地下塊莖;玉米、小麥的胚;稻谷的米糠等等都是常見的油料。葡萄籽油料按其經濟用途可分為食用油料、藥用油料。凡可用于提取食用油的制油原料,如葡萄籽、大豆、花生、棉籽、芝麻、菜籽、茶籽、玉米胚、米糠等,都稱為食用油料。按植物學屬性,植物油料可分為草本油料和木本油料。凡是喬木或灌木所生產的油料都稱為木本油料,如葡萄籽、茶籽、油桐、油橄欖等;凡是草本植物所生產的油料,稱之為草本油料,如芝麻、花生、菜籽等。草本油料是油料的主要來源,且主要是其種子。
二、葡萄籽壓榨法制油的特點
(一)適應性強
壓榨法制油適用于多種油料加工和不同規模的生產。對動力設備要求不高,可以采用電力或其他動力,使用中靈活方便。特別適用工業不發達或交通不便的地區和農村。
(二)工藝及操作簡便易行
通常油料經預處理后即可入榨,工藝流程簡短,操作技術要求低,配套設備可土洋結合,投資少,見效快。使用小型榨油機時,還可用直接火炒籽,整籽入榨,但制得的毛油質量較差。
(三)生產比較安全
生產過程中,榨油機械運轉平穩,主軸轉速慢,ZX·18型為8轉/分,ZY·24型為15轉/分,ZX·10型為28—35轉/分,只要按生產操作規程進行制油生產,一般不會發生事故。
(四)缺點
壓榨法制油主要存在以下缺點:一是榨餅殘油率較浸出粕高;二是檢修拆換易損件時勞動強度大;三是小型廠生產條件簡陋時產品質量差。
由于壓榨法制油生產還存在一些局限性,尤其是得到的榨餅殘油率較高,一般可達5%—8%,因此與浸出法制油配套生產,才能進一步取出榨餅中的殘油,從而降低生產成本。